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7:18

信息来源: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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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网站、微信等各类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9条;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工信厅报送政务信息168条,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公告20期,主动公开文件18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有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重点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大产业高端化发展、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智慧化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工业经济运行、重大建设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整合优化信息公开载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推进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本年度,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专题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自查,设立了监督电话(04758835449),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本年度,对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整改台账,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开展集中整改1次。开展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自查1次,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范围界定不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网站管理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对网站版面设计调整工作滞后,各类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解读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有待加大。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深化政民互动力度有待加强。针对工业经济发展、企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主动回应有待加强,回应跟踪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制度,提高公开时效性。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建设,加大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力度,针对年度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惠企政策、企业反映问题主动回应、跟踪服务到位。

二是增加公开深度,全面做好有效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功能、丰富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七要素”要求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3天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力争政策性文件解读率100%

三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用部门负责人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行业专家解读解疑释惑,用“问与答”、“网页链接”提供背景知识,努力做到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牵头开展了“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工作,对我局行政权责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在政务服务已实现“全程网办”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办理手续和办理时限,减材料方面,对“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事项2项前期准备手续进行压减优化;减环节方面,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中企业报送备案材料环节进行优化,采取全程网办、综窗通办等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人员;减时限方面,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9项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减到1个工作日办结,压减率达95%

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网站专栏、功能设置。完善了网站政策文件分类展示,调整优化主题划分,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在网站专栏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在网站建立了重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专栏,做好投资规划、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开展了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技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解读。定期更新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专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各栏目内容。本年度针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措施及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培训4期。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责。安排专人积极参加培训、接受指导督导,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单位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职能职责、流程规范等内容,及时完成了市12345政务便民热线工信领域知识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了知识库内容真实准确、详细具体、格式规范。本年度,共梳理更新知识库信息208条,涵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食盐专营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条件、申请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企业应具备哪些资格和条件办理等工业企业关心关注事项,同时利用网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