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2-18 09: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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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工信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六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市工信局党组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判,要求全局广大干部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成员主动作为、以身作则,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挂图作战,形成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浓厚的整改氛围。
(二)紧盯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员,做到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清楚,整改责任到位。
(三)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市工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把整改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机制等层面找原因,推进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研究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二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起草提纲,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年度工作报告重要内容,长期坚持;三是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提纲,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长期坚持。四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学习,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定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工信消工字〔2024〕80号)精神,督促通辽市盐业公司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生产销售企业地址、库房地址等信息。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
2.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建立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执法检查隐患上报机制。对于在行政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行为,在确保现场安全可控的条件下,第一时间报告自治区工信厅予以处罚、处理。二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自治区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定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开展全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企业每季度开展分析安全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人员队伍、经费保障以及仓储、防火、防汛、防盗等,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开展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制定2024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培训计划,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创新形式、持续做好定期培训;四是积极落实季度检查要求,聘请自治区民爆行业专家辅助,在检查中围绕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提高检查专业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五是督促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高空作业管理,于2024年4月22日之前补齐作业证件,完善风险隐患辨识工作,明确场区内天然气储罐和硝酸铵输送皮带风险级别和管控措施。五是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完善执法过程管理,建立现场检查笔录制度;六是督促扎鲁特旗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加强对销售企业库房的安全监管,确保库房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七是针对销售公司库房封条破损情况,在例行季度检查中确认封条状态,降低封条破损风险。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管理,督促永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本年度严格按照4%标准提取,并长期坚持。督促企业对202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未足额提取结余补提,用于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计划,每年度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培训1次。
(三)扎实推进整改责任落实。
4.切实加强隐患问题整改。
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复查制度,每季度现场检查时聘请自治区民爆行业专家现场逐项检查核实上季度隐患整改情况,并填写上季度发现隐患整改复查表,以此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闭环”。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5.监管队伍专业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制定2024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培训计划,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积极落实季度检查要求,开展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执法检查,聘请自治区民爆行业专家辅助,提升隐患排查能力,有效提高检查专业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交叉互检工作,组织执法队伍赴巴彦淖尔市开展民爆行业执法互检,邀请兴安盟工信执法队伍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提升执法水平。
6.不断加强民爆行业监管队伍建设。
在全系统内选拔民爆科科长人选,充实到民爆行业监管执法队伍,现已配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树牢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主动作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方面面。
(二)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再添举措,再压责任,确保巡察成果能够长期坚持;对整改不彻底、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阶段性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三)抓好成果运用,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按年度工作安排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本着问题“不销号”整改不止步的原则,持续做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日常督查等常规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稳定。
请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系统党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邮箱:tlgongxinju@163.com,联系电话:5775455;5775431。